
马来西亚道教文化慈善机构,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。其宗旨是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维护宗教和睦、社会和谐;协助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;兴办道教事业,弘扬道教教义,传扬道教文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继承发扬道教优良传统,加强道教自身建设,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;高举爱国爱教旗帜,团结全国神庙组织以及道教徒,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开拓进取,与时俱进,为构建和谐社会、促进祖国统一、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。
马来西亚道教文化慈善机构的任务是:
(一)依法维护道教徒、道教团体、神庙道教活动场所、道教文化教育机构及道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叔益,深入调查研究,反映道教组织和道教徒的意见和要求,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。
(二)加强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时事政策的学习,提高道教徒爱国主义觉悟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。维护法律尊严,维护人民利益,维护民族团结,维护国家统一。
(三)在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允许范围内开展道教教务活动,制定教制教规和具体管理办法,促进道教活动正常化、规范化。
(四)加强对地方道教团体、宫观和道教院校的教务指导,协调关系,促进团结,支持地方道教团体办好教务。督导道教团体、宫观搞好管理和自身建设,严肃戒律,纯正道风,学修并进,提高道教徒整体素质。
(五)继承发扬道教优良传统,支持兴办道教自养服务事业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服务社会,造福人群,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枢适应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
(六)兴办道教教育事业,积极培养道教人才。
(七)组织指导传戒、授箓等重大教务活动。
(八)开展道教文化研究,整理道教典籍、文史资料,编印和发行道教出版物,弘扬道教文化。
(九)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保护好道教文物、建筑、古迹及宮观环境。
(十)积极开展和海外侨胞道教界的交往与联谊工作,增进相互了解,加强团结合作,促进道教事业的发展和我国统一;加强与外国道教界、国际宗教和平组织的友好往来,促进道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。
通讯地址:46-48, Jalan 17/32, Taman Jinjang Baru, 52000 Kuala Lumpur, Malaysia.
联络网址:malaysiatao@yahoo.com
部落格 :http://malaysiatao.blogspot.com/
(一)依法维护道教徒、道教团体、神庙道教活动场所、道教文化教育机构及道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叔益,深入调查研究,反映道教组织和道教徒的意见和要求,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。
(二)加强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时事政策的学习,提高道教徒爱国主义觉悟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。维护法律尊严,维护人民利益,维护民族团结,维护国家统一。
(三)在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允许范围内开展道教教务活动,制定教制教规和具体管理办法,促进道教活动正常化、规范化。
(四)加强对地方道教团体、宫观和道教院校的教务指导,协调关系,促进团结,支持地方道教团体办好教务。督导道教团体、宫观搞好管理和自身建设,严肃戒律,纯正道风,学修并进,提高道教徒整体素质。
(五)继承发扬道教优良传统,支持兴办道教自养服务事业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服务社会,造福人群,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枢适应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
(六)兴办道教教育事业,积极培养道教人才。
(七)组织指导传戒、授箓等重大教务活动。
(八)开展道教文化研究,整理道教典籍、文史资料,编印和发行道教出版物,弘扬道教文化。
(九)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保护好道教文物、建筑、古迹及宮观环境。
(十)积极开展和海外侨胞道教界的交往与联谊工作,增进相互了解,加强团结合作,促进道教事业的发展和我国统一;加强与外国道教界、国际宗教和平组织的友好往来,促进道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。
通讯地址:46-48, Jalan 17/32, Taman Jinjang Baru, 52000 Kuala Lumpur, Malaysia.
联络网址:malaysiatao@yahoo.com
部落格 :http://malaysiatao.blogspot.com/
